此部分包括如螺钉和销钉等多种零件。这些零件的各个部位必须经过加工精修,以确保成品不带有制造过程所留下的任何粗糙痕迹。因此必须对所有零件转角进行倒角抛光,对其侧面进行拉丝打磨,并对其支撑面进行磨整抛光。对某些零件而言,存在着更为精细的修饰要求。
接合零件与辅料
接合零件与辅料必须经过倒角抛光的处理,并对其侧面进行拉丝打磨,对其支撑面进行磨整抛光,而所有表面必须经过加工精修或纹饰,以确保成品不带有制造过程所留下的任何粗糙痕迹。其功能性部位可以免除这些修饰。
- 螺丝头必须经过抛光或圆纹打磨,其边缘和槽口均经过倒角处理。
- 凸面螺丝头必须经过抛光或圆纹打磨。
- 螺丝可上色,但要确保成品色调与批准样件一致。
- 螺丝杆底必须经过抛光,不可留有切割凸痕或刺渣。
- 平面销或凸面销的边缘必须经过抛光。
- 以机械化学方法进行去毛刺和抛光处理可被允许,但必须尊重零件既有的几何形体和表面样貌。
- 经折叠铸造而成的组件,必须以适当且符合批准样件的加工精修来掩饰折叠痕迹。
- 所有未在技术规范中列出的辅料都应符合在机芯样件批准时所订定的要求。
弹簧与定位杆
- 线型弹簧不被允许使用。
- 弹簧和定位杆的整个外部轮廓都应进行倒角打磨,其功能性部位可以免除这些修饰。
- 对厚度等于或小于0.18毫米的金属薄片,任何可能对其功能性刚度造成损伤的加工可作为例外情况处理。
- 所有弹簧和定位杆都必须带有支撑底座。